按照国家、省文件精神,我局开展迎锋度冬期间煤炭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公示如下:
监管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迎锋度冬期间煤炭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的通知》(黑价垄〔2017〕160号)
监管重点:依法加强对煤炭生产、经销企业价格行为的监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工作人员:高卓 尹艳荣 枊杨
嫩江县物价监督管理局
二O一七年十
主办单位:嫩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嫩江县网络工作管理办公室 备案序号:黑ICP备0600489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