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7年,嫩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继续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采购单位采购服务工作。
截止止前,采购中心共接收采购项目140项,目前采购工作已全部完成。实现采购预算1275.83万元,实际采购支出1177.45万元,节约资金98.38万元,节约率7.7%。
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的圆满完成,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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