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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19052017-156103    
  • 分类:
  • 市场监管局;部门文件
  • 名    称:
  • 关于印发《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燃煤销售控制总量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文号:
  • 嫩市监发【2017】28号
  • 日期:
  • 2017-12-29

    关于印发《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燃煤销售控制总量方案》的通知

    http://www.bjyongji.com    时间:2017-12-29 14:47:39    来源:市场监管局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特种设备股,质量计量标准化股,综合执法大队,检测中心质检所:

    现将《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燃煤销售控制总量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燃煤销售控制总量方案

    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88

    附件

    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燃煤销售控制总量方案

    为加强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有效控制煤炭销售总量,按照县委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控制燃煤销售总量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总量控制、全面削减、全程管理、高效低碳”的原则,通过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市场准入,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控制燃煤销售增量;通过全面整治燃煤锅炉,扩大优质煤使用,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实现燃煤销售减量;在保障全县能源供应安全前提下,充分考虑我县经济基础、产业结构和发展潜力,逐步降低燃煤消费比重,有效控制燃煤销售总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坚持能源消费与转型升级相统一;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衔接;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总量控制与效率提高相同步。

    三、燃煤销售总量控制

    (一)低质锅炉升级改造。改造低质煤锅炉,减少低质煤,增加优质煤。

    (二)优化煤质种类结构。严格执行省、市、县规定的燃煤质量标准,积极扩大优质燃煤推广使用范围。

    (三)严格控制市场准入。全面实行燃煤运输、销售源头管控,按照省、市、县规定的燃煤质量标准,建立燃煤保障制度和燃煤质量管理档案,坚决杜绝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燃煤流入我县市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成立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燃煤销售总量控制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部署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成员由各相关职能股及监管所组成。办公室设在质量计量标准化股,负责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工作事项。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监管所对本辖区内的燃煤销售总量控制工作负总责,要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淘汰落后产能、扩大新能源利用及锅炉节能改造等开展工作,确保完成控煤任务。

    (三)依法监管,科学考评。进一步加强燃煤质量监管,禁止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燃煤。

    (四)科学统计,加强监测。加快我县燃煤和能源总量数据统计体系建设,建立燃煤销售总量监测预警机制,对全县燃煤销售总量、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煤耗企业进行监控,并及时发布燃煤总量问题预警信息。

    (编辑: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