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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19052016-156092    
  • 分类:
  • 市场监管局;部门文件
  • 名    称:
  • 关于强化三项职能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文号:
  • 嫩市监管发【2016】16号
  • 日期:
  • 2017-12-29

    关于强化三项职能的通知

    http://www.bjyongji.com    时间:2017-12-29 14:21:48    来源:市场监管局

    各股、所、队:

    一、充分发挥各职能股业务指导职能。机关各职能股要加强对管理所业务指导,每周至少到各所辖区抽查指导2次,并建立书面抽查指导记录,由职能股、当事人两方签字。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导督促辖区管理所限期整改,并跟踪问效,消除辖区监管隐患。由法规股统一制定抽查指导记录发给各职能股。对具体执行情况局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牵头领导:各战线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各职能股

    二、充分发挥质量监管职能。各职能股、所、队要加大产品、商品质量监管力度,查办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案件。每个

    职能股、所、队年度内至少查办1起此类案件(立案查处)。

    牵头领导:各战线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各职能股、所、队

    三、充分发挥检验检测职能。各职能股、所、队要按照县局下发的抽检计划,及时向局检测中心提供检测样品,检测结果如发现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要及时反馈给职能股和辖区管理所进行

    查处,通过检测发现案源线索。

    牵头领导:各战线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各职能股、所、队

    各职能股、所、队采样支出要有凭据,并由负责采样的职能股、管理所(队)工作人员(2人以上)与经营者三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局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每月20日前交局财务股核销。局检测中心负责对各部门采集的样品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以上三项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316

    (编辑: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