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052017-156097 | 市场监管局;部门文件 | ||||
关于调整部分市场监管所辖区的通知 | |||||
市场监管局 | 嫩市监发【2017】4号 | 2017-12-29 |
各股(室)、所、办、队,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实现监管力量和监管任务需要的均衡配置,按照2月13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市场监管所辖区做如下调整:
一、将建设路以南、墨尔根大街以东原新建所辖区业户约370余户划拨给兴农所。具体区域为:自新客运站起东至福民大街与兴农所现在辖区接壤,往南至县公安局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和业户。
二、将新建所与临江所接壤的嫩江镇团结村、四家子村的业户约87户,划拨给临江所。
三、将新建所与商贸城所接壤的墨尔根大街以东至中市街西侧,富民路以北至嫩兴路所辖区域内业户约76户及文苑商场后身的临时市场一处划拨给商贸城所。具体区域为:自商贸城以南起,南至天天干洗楼,向东至安居2号楼,往北至文苑商场,包括文苑商场外门市,福满楼的步行街中段西侧所有业户及文体局楼与福满楼之间的临时市场。
四、将原兴农所辖区立交桥以东、军民路以北的所有企业业户约150户,划拨给东风所。
此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各市场监管所要按文件要求做好辖区交接。
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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