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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19052017-156098    
  • 分类:
  • 市场监管局;部门文件
  • 名    称:
  • 关于印发《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
    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文号:
  • 嫩市监发【2017】6号
  • 日期:
  • 2017-12-29

    关于印发《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
    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http://www.bjyongji.com    时间:2017-12-29 14:36:50    来源:市场监管局

    各股(室)、所、办、队,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现将《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

    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223

    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现根据《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黑工商发【2016】120号)、《黑龙江省质监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监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黑质技监法发【2016】165号)、《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黑食药监法【2016346号)、《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自身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学的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为振兴我县的经济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二)主要目标

    促进健全我局市场监管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使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显着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诚实可信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发展,营造环境。紧紧围绕实施发展“五大产业”、“新四型经济”,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打造“一都三地、四位一体”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我县改革与发展大局,为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人民群众的法治需要为目标,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法律法规为人民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着力解决市场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本地工作实际,结合本地执法人员、经营者、消费者等不同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和内容,以点带面,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提升普法效果。

    5。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的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针对黑龙江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系统干部和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市场监管系统中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学习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认真组织“12o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行政行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各级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积极向行政相对人宣传保障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引导行政相对人提高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

    (四)深入学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要大力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商标法》、《广告法》、《消保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经常性的、全面系统的学习,深刻把握市场监管各项法律制度的精神实质和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从严治党、依法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

    (六)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以宣传法律知识、法治精神为理念的活动。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普法宣传手段和载体,采取多种形式,以市政府号召为重点,以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开展具有特点的法治文化活动,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推动法治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依法治理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按照《黑河市依法治市纲要(20062020年)》的文件要求,推行法律顾问等制度,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和广大行政相对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三、普法对象和工作要求

    (一)普法对象

    我局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重点是我局的领导干部。

    (二)工作要求

    1。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等制度,把宪法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定期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深化依法行政法律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在培训、晋级培训及其他培训的必训内容。以增强专业法律知识、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及时组织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培训,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维护监管形象,树立监管权威。鼓励和支持以适当方式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法治讲座等普法学法活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加强面向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着重加强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从业人员树立主体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能力。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人员普法教育,引导企业正确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加强对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在所辖区域内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与市监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向行政相对人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1。建立领导干部带头法治宣传教育制度。领导干部要做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者、推动者,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引领带头作用。

    2。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人才、专家学者、公职律师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讲师团的示范作用。

    3。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力军作用。

    4。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法治宣传教育。鼓励、支持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社会团体、高等院校和新闻媒体开展灵活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结合自身各业务条线、各区域的普法工作,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全过程,以文明执法促深度普法,以广泛普法推动公正执法。强化责任落实到单位和具体人员。各股、所、队以及相关行业协会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自身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

    1。创新工作理念。将深入普法与科学立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并举,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服务新,法治惠民生”主题宣传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的“法律七进”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

    2。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针对影响面广、适用性强的案例,开展案例发布、解析和宣传,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

    3。创新宣传载体。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新颖、更接地气。

    (四)积极推动法治教育公益宣传

    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通过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开设法治大讲堂等活动,开展法治公益宣传,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舆论监督。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

    我局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七五”普法办公室,依托在政策法规股,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业务科室、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质检所等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工作指导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三)加强科学考评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普法规划阶段:2016年,根据省局、市局和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局“七五”普法规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2020年,按照我局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按照我局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的总结验收。

    (编辑:邹强)